治安简报
保卫处编(总第54期) 2010年5月22日
本期要目:
Ø焦点话题: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我校组织召开省会高校安全工作会议
Ø我校近期警情通报:近期我校发生火情两起
Ø省会其他高校案件:省会某两所本科院校非正常死亡学生各一名
Ø往年同期易发案件:去年同期我校发生学生酗酒滋事3起
Ø案件分析与警示:
Ø 焦点话题
石家庄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我校组织召开省会高校安全工作会议
针对近期国内连续发生校园恶性案件,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主席、温总理多次批示要求加强学校防范工作的背景下,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在我校组织召开省会高校安全工作会议,通报了省会高校近期重大案件,并对加强校园治安防范安全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Ø 我校近期警情通报
近期我校发生火情两起。中校区,某学生在公共楼吸烟后将未熄灭烟头扔至楼下,引发易燃物,造成大楼西门阳台失火,及时发现后保卫处迅速扑灭火灾。新校区,学生在西北体育场用自制烧烤炉野餐,引发火灾。
5月5日,一名广东口音女子到校找男网友小可,而小可见面后为该女子安排了住处,随后突然离开,并以感情不和等原因拒绝见面,造成该女子在校园内吵闹滋事,给我校造成很大负面影响。
5月15日晚9:30,南门口两学生情侣发生争执,其中女生情绪激动,大喊大叫,期间试图殴打男友,引起众人围观,后来值班领导通知该生老师将其带走。
5月16日凌晨3:00,某学生家长从外地赶来寻仇,后经调查得知该家长之女系本校学生,因被男友殴打,通知家长来校找男友理论,随即被巡逻队员制止。
Ø 省会其他高校案件
1、省会某两所本科院校非正常死亡学生各一名。
2、三月份,石家庄某高职院校学生因同室友发生口角,被室友用刀具捅伤致死。
3、四月份,清明节期间,省会某高职院校一女学生赴邯郸见网友,见面后该女生被网友在当地农村绑架,并向其家属勒索30万元,后因事情败露,网友将其杀害于村中机井。
4、五月份,桥东区某高职院校发生系列校园抢劫、强奸案告破,该案犯自去年四月份以来作案七起。
5、四月下旬,裕华区某高校一名学生外出饮酒,与社会人员发生口角,被追至学校报复,导致多人受伤。
6、省会某高校一名女生赴邢台见网友,被网友杀害。
7、邢台某高校一名女生在晚自习时间被不法之徒拖至阴暗处侵害。
Ø 往年同期易发案件
1、去年六月份,我校发生学生酗酒滋事3起,5人受校纪处分。
2、某院学生饮酒与校外社会人员发生争执,2名学生被捅伤。
3、某学院一名男生和一名女生在体育场阴暗处学习时遭遇社会人员抢劫,幸未造成伤亡。
4、毕业生离校期间进行二手自行车买卖活动较多,无手续、无发票等非法交易造成“买主”和“失主”发生纠纷。如甲学生从二手车市场批量购回后转手卖给乙学生,此车被丙学生认定为自己丢失车辆,丙还能够提供购车发票或正规手续证明,而甲乙均不能提供,则认定此车系丙学生所有。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甲乙学生的交易行为可被认定为销赃,会受到相应处罚。
Ø 案件分析与警示
每年五、六月份是校园案件频发时期,我校新校区周边环境复杂,校园死角较多,敬请同学们加强防范,提高警惕,注意以下几点建议:
1、结伴出行,减少校外夜间活动,认真遵守返校时间;
2、遇事沉着冷静,保全个人生命为主,发生冲突及时报警;
3、夜间出行,注意回避校园黑暗角落、人少区域;
4、毕业生离校期间,同学聚会较多,望同学们控制饮酒,避免打架斗殴事件。
5、自行车交易必须在合法合规地点进行,由于车源复杂,买(卖)二手自行车时必须索要(出具)正式发票或正规手续,否则交易将不受法律保护。
保卫处
201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