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简报-总第56期
作者:更新时间:2010-10-23
治安简报
保卫处编(总第56期) 2010年10月23日
本期要目:
Ø 焦点话题:我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Ø 我校近期警情通报:诈骗2起,贵重物品盗窃1起等;
Ø 案件分析与警示:大学生如何防盗防骗
Ø 焦点话题:
我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10】56号文件,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知的精神,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
开学初期,我校屡屡发生学生财物被盗、遭受诈骗信息侵扰等事件,针对这种现象,保卫处于9月1日起在全校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月”活动,着重加强防盗、防抢、防骗的教育,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校园治安案件的发生。
由校团委、保卫处联合主办,校学生自保会承办的以“安全事故防范之我见”征文比赛,共收集各院系推荐作品52篇,评选获奖作品18篇。
开展安全教育座谈会,我校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安全信息员优秀代表30余人深入宿舍,进行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内容涉及:基本安防常识讲解、校园案例介绍与分析、防盗防骗技巧介绍等,在宣传和沟通的过程中,同时收集了新同学们遇到的安全问题,并对其身边隐患进行了排查,通过这种交流互动的形式,使学生们切身体会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同时使其具备应急避险的能力。
Ø 我校近期警情通报:
1 “2010年9月14日20时30分,大一女生王某在西北操场遇到一位陌生女子,这名陌生女子自称自己急着用钱,但银行卡里没钱了,想借张银行卡转账,王某便将自己的银行卡借给了她,后来陌生女子又打电话向王某索取了银行卡的密码,但陌生女子再没有出现也没有联系王某,王某银行卡内存有2100元人民币被诈骗走。NO.9
2 2010年9月20日,有一位自称是广东宝洁公司的员工的陌生男子来到某男生宿舍,说是找代理并介绍了工作如何如何好,于是大一男生毛某与其签订合同,领了两箱洗发水并支付那名男子650元人民币,陌生男子说第二天会送自行车和传单给毛某,但第二天没有来,于是毛某打电话给他,陌生男子借故推脱,后来综合各种因素,毛某才知道自己受骗了。NO.18
3 2010年9月22日16时20分,艺术学院男生曹某在澡堂洗澡,不到10分钟出来,发现手表、现金、衬衫都不见了,失物总价值2970元。NO.19
4 2010年9月22日,同学张某丢失新自行车后,当晚发现一辆与自己同样的自行车,经辨认确认该车系自己丢失车辆,但因无购车发票和有效购车证明,即使找到现车主沟通,也未能认定该车系张某丢失车辆。NO.21
Ø 案例分析与警示:大学生被骗被盗
从上述案件情况分析,大学生安全意识淡薄已经由过去的个别现象逐渐发展到普遍,遇到不安全问题、可疑情况,不咨询、不报告,盲目行动,以致上当受骗;还有个别学生防范意识不强,警惕性不高,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随意摆放,使不法分子有机可乘,造成财物被偷。
展开来说,如今大学生们被利欲熏心之徒忽悠的案件新闻媒体屡有报道。如有骗子到大学生寝室里推销低价手机卡、文具等,动员同学们买下来通过转卖挣钱,有大学生花掉了全部生活费却买回一堆废卡或劣质文具,欲哭无泪。至于大学生打工遭遇骗局、误入传销陷阱的事情就更多了。因此,保卫处提醒广大师生:
1 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在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等公共场所活动时,不要把装有手机、现金、证件等物品的包随意摆放,以免给不法分子盗窃提供可乘之机。
2 遇到电话、手机及网络信息等被“告知”中奖、银行卡透支、身份证被盗等可疑情况时应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轻信、不付款,及时向老师、保卫处报告,慎防上当受骗。
3 对于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业性宣传的陌生人员,以及向学生寻求物质帮助的陌生人要小心戒备,并及时向老师、保卫处报告,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言论,谨防上当受骗。
4为避免自行车重复丢失所致的纠纷,自行车交易必须在合法合规地点进行,由于车源复杂,买(卖)二手自行车时必须索要(出具)正式发票或正规手续,否则交易将不受法律保护。
保卫处
2010年10月23日